市局各处室,各直属单位,京口区城管局:
《“城管·学校联盟,共建我们的家园”活动方案》已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
请机关相关处室按照方案要求,履行工作职责,加强业务指导,督促相关直属单位,认真落实方案要求。京口区城管部门要落实属地管理职责,充分发挥学校在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要作用,加强与区教育部门的联系与协作,着力构建“共建共管共治共享”的城市治理新格局。
镇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8年5月15日
抄送:京口区教育局
关于开展“城管·学校联盟,共建我们的家园”
活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大和全国“两会”精神,充分整合资源,发挥城市管理部门与学校双方在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城管宣传教育中的资源优势,实行优势互补,号召全社会积极参与城市管理,为推进“强富美高”新镇江和现代山水花园城市建设贡献力量。经双方协商,制定“城管·学校联盟,共建我们的家园”活动方案。
一、联盟合作内容
(一)市城管局
1、京口区范围内各小学、幼儿园出入口道路、护栏、路灯提供日常养护。(责任处室:市政处、市政设施管理处、市路灯管理处)
2、为学校提供垃圾分类教育资料,校园周边环境卫生管理、校园内餐厨垃圾的处理。(责任处室:城乡公共环境卫生管理处、市环卫处)
3、协调区行政执法大队开展学校周边占道经营、店面外溢、乱贴乱画等市容环境整治。(责任处室:执法管理处、市容管理处)
4、帮助学校设置非机动车停放点设置等服务。(责任单位:市政处、市公共停车管理处)
5、组织市、区两级城管相关业务部门开展城市管理宣传教育进学校活动。(牵头单位:政治处)
(二)京口区城管局
1、具体实施校园周边环境卫生管理、提供垃圾分类设施、校园内餐厨垃圾的处理。(责任处室:城乡公共环境卫生管理处、京口区城管局)
2、开展学校周边占道经营、店面外溢、乱贴乱画等市容环境整治。(责任单位:京口区城管行政执法大队)
(三)京口区教育局
1、京口区范围内各小学、幼儿园实施垃圾分类活动,在德育教育中开设垃圾分类等教学内容。
2、聘请各小学、幼儿园校长(园长)为“城管监督员”,协助做好校园周边及内部城管相关工作,提供相关城管相关问题线索。
3、充分发挥学校的影响与辐射作用,开展“城市管理征文”,把城市管理与提升中小学生文明素质结合起来;开展“城管小卫士”实践活动,增强“同住一座城,共爱一个家”的市民责任意识;开展“小手拉大手,共创文明城”用学生的小手去牵动家长的大手,教育家长和孩子,讲究文明礼仪、爱护环境卫生、恪守社会公德,共同参与城市管理。
二、联盟合作方式
(一)加强组织领导
“城管·学校联盟”以市城管局为核心单位。市城管局建立由分管领导、局办公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京口区城管局、教育局对应成立领导小组。
(二)协同推进工作
市区两级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市城管局、京口区城管局、京口区教育局分别明确一名同志为联络员,加强市与区领导小组的联系与联络,协调安排各自合作内容所涉任务的落实。
(三)定期信息交流
每年召开一到两次联席会议,交流年度工作安排、讨论运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总结评估工作的成效。
三、其他事项说明
1、经费保障
“城管·学校联盟”在合作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由双方按照各自职责、有关制度规定和预算协商解决。
2、合作期限
“城管·学校联盟”合作期限暂定一年,如需进一步合作,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完善方案,继续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