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支队、各辖区执法分局、镇江新区综合执法局、镇江高新区综合执法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37号)和《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苏发[2016]35号),严格规范城市管理执法行为、严肃执法纪律。现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严格规范城市管理执法行为严肃执法纪律的通知》(苏建城管[2018]8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和领会,贯彻落实。
附件: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严格规范城市管理执法行为严肃执法纪律的通知》的通知
镇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8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