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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8年领导干部学法计划
发布时间:2018-02-27 稿件来源: 字体调整: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提升局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决策和建设法治城管的能力与水平,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江苏省委组织部等八部门《关于加强领导干部法治教育的意见》等规定,制定2018年领导干部学法计划如下:

   一、学法范围

   主要包括:宪法;新颁布的涉及城市管理事项的法律法规规章和重大的政策性文件;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基本理论、重要制度和重大的政策性文件;规范政府机关共同行为和对政府工作有重大影响的法律法规;保密、廉政、防止职务犯罪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必备的法律知识等。

二、学法形式

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等形式。2018年原则上安排领导集中学法4次,每次半小时至一小时。领导干部自学应不少于36学时。

三、学法内容

(一)集中学习内容

1.《城市管理执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4号,201751日起施行)

   责任处室:法规处      时间安排:3月份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暂定)

责任处室:法规处      时间安排:6月份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2018年修订)

责任处室:法规处      时间安排:9月份

4.《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201786日经国务院令第684号发布,自2017101日起施行)

责任处室:法规处      时间安排:11月份

(二)自学必学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关于规范城乡规划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镇江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镇江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办法》等。

根据工作实际需要,经局主要领导同意,可临时增加集中学法和自学内容,由相关业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四、组织实施

局领导集中学法活动与局长办公会结合进行,由局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做好局领导和职能处室通知、学习场所安排、会议学法记录等工作。法规处负责具体学习活动安排,做好备课或授课老师的邀请、授课提纲协商以及学法材料的准备等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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