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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子项: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300M3)
发布时间:2016-07-29 稿件来源: 字体调整:  浏览次数:

 

 

 

垃筑圾处置核准是政务服务中心城管局窗口服务项目之一。为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提高办理效率,确保服务质量,特制订本规程。

本规程贯彻了DB32/T1544-2009 《行政服务中心服务规范》、《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有关规定要求。

   本规程参照了GB/T24421.3-2009《服务业组织标准化工作指南第三部分:标准编写》有关规定编写。

本规程由镇江市政务服务中心提出,由镇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窗口负责起草。

本规程主要起草人:蒋建辉

本规程于201542日发布,于201542日起实施。

 


 

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办理规程

1 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镇江市区行政区划内的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的权力类型和权力编码、法律依据、承办窗口、获取的条件、申请材料、法定办理时限、承诺办理时限、办理程序、收费情况及重要提示,并对申办过程中应注意的常见问题进行了提醒。

本规程适用于镇江市行政区划内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的办理。

2权力类型和权力编码

许可JS110000CG-XK-0003

3 法律依据法律依据:(详细条款内容请详阅附录A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4 承办窗口

   镇江市冠城路8号政务服务中心3楼城管局312313窗口

   受理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30530(下午2:30530夏时制)

咨询电话:0511-88983035 

 投诉电话:0511-88983011

查询网站地址:政务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zjzwfwb.gov.cn/

          市城管局网站http://www.zltl3.com/

 

5 获取《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的条件:

5.1申报本部门审批前需要到其他部门办理的审批

5.2获得本部门审批的必要条件

5.2.1 应:

a)具有建筑垃圾处置的方案(含对废混凝土、金属、木材等回收利用的方案);

b)具有合法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行驶证;

c)运输车辆具备全密闭运输机械装置或密闭苫盖装置、安装有行驶及装卸记录仪(或者GPS终端设备);

d)有建筑垃圾消纳场地或建筑垃圾消纳场使用的协议。

5.2.2 不应:

6 申请材料

61镇江市(城市建垃筑圾处置核准)申请表;

62申请人有效身份复印件(驾驶证或身份证)

7 法定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8 承诺办理时限:即办件

9 办理程序

9.1 受理

审查申请资料是否齐全

9.2

办结

办件办结

10 是否收费

收费

收费依据:依据部颁规章:《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十六条:建筑垃圾处置实行收费制度,收费标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回填调剂费2/吨,建筑渣土管理费1/吨,建筑渣土弃置费3/吨。

11 重要提示

擅自倾倒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12 申办过程中应注意的常见问题

12.1 所有复印件均须核验原件;

12.2 材料原件请用钢笔书写或打印,不能提交圆珠笔书写件、复写件、粘贴件,如有少量涂改,请在涂改处加盖公章;

12.3 领取施工许可证的时间,必须是在开工日期之前。

 

 

 

 

 

 

 

 

 

 


 

附录A

法律依据

设定审批的依据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

序号第101

项目名称 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 

实施机关 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要管部门

2.《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

第二十八条第二款 :一切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依照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倾倒垃圾、粪便。对垃圾、粪便应当及时清运,并逐步做到垃圾、粪便的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对城市生活废弃物应当逐步做到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

 

 

 

 

 

 

 

 

 

 

 

 

 

 

空白表

 行政可申

  (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300M3

姓名

 

身份证件号码

 

地址

 

联系方式

 

申请登记事项

建筑垃圾类别

□工程渣土

□拆迁等建筑垃圾

□装潢垃圾

施工地点

 

工程性质

 

承运单位

 

申请处置量

       M3

运输车辆数

 

申请处置时间

         日至         

消纳(处置)地点

 

运输路线

                  路到

提交材料清单

 

 

 

1.镇江市(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或驾驶证)

 

申请人签名(章):                    

 

示范表

 行政可申

  (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300M3

姓名

申请人姓名

身份证件号码

申请人身份证号

地址

申请人单位(家庭)地址

联系方式

申请人电话

申请登记事项

建筑垃圾类别

□工程渣土

□拆迁等建筑垃圾

□装潢垃圾

施工地点

 

工程性质

 

承运单位

承担运输的单位全称

申请处置量

       M3

运输车辆数

 

申请处置时间

         日至         

消纳(处置)地点

 

运输路线

                  路到

提交材料清单

 

 

 

1.镇江市(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或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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