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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通在省内率先集中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政处罚权
发布时间:2018-04-18 稿件来源: 字体调整:  浏览次数:

  南通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揭牌仪式4月11日举行。

  

  南通市继2001年在江苏省首家试点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后,再次成为省内首家集中行使住建领域行政处罚权的设区市,标志着南通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又迈出具有历史意义的一步。

  

  为进一步理顺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提高城市治理能力,解决城市管理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和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相关文件精神,经南通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今年2月6日,中共南通市委办公室、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决定在市、县两级集中行使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政处罚权。

  

  3月1日,南通市编委印发《关于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改革调整机构编制的通知》,将南通市城建监察支队、南通市规划监察支队、南通市房产监察支队划入南通市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挂南通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牌子,为市城市管理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直属机构,副处级建制,内设综合处、协调处、监督处和五个大队。

  除履行原有职能外,还负责行使市区崇川区、港闸区范围内城市建设方面(不含破坏绿化类、侵占城市道路类)、规划管理方面(不含未批先建类)、房产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和相应的行政强制权。

  

  南通市城管局根据通知精神和全市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推进会要求,在市编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政府法制办的指导下,会同市城乡建设局、市规划局、市房管局,高效稳妥推进执法人员划转、办公场所搬迁、综合执法队伍组建、执法流程和执法文书梳理等工作,在3月底基本完成了各项相关工作,从4月1日起正式以南通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名义组织开展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政处罚工作。

  

  南通市城市管理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党组书记、局长何峰表示,下一步,南通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将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城管局的正确领导下,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全面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和江苏省城市治理与服务工作现场推进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城市管理现代化为指向,以“全国一流、群众满意”为目标,全面深化改革,坚持依法行政,深入推进“百姓城管、科学城管、法治城管”建设,努力构建与南通城市发展相适应的管理体制机制和执法标准体系,注重精细化、人性化、标准化、法治化,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不断彰显“美丽南通”全国文明城市新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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