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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发布《镇江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
发布时间:2018-05-28 稿件来源: 字体调整:  浏览次数:

  5月11日,市政府专门印发了《镇江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的通知,要求各地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共镇江市委常委会2018年工作要点》《江苏省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落实绿色发展理念,以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作为我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的基本类别,到2020年底,生活垃圾分类配套体系基本建立,居民基本养成垃圾分类习惯,镇江市区城市建成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覆盖率达到70%,各辖市城市建成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覆盖率达到60%农村试点区域的有害垃圾基本实现分类收集处理,有机易腐垃圾基本实现就地生态处理。

  一是建立健全与垃圾分类相配套的收运体系。通过推动党政机关垃圾分类全覆盖、推进以街道为单元的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创建开展全镇域垃圾分类试点乡镇创建等方式,2018年全市计划完成600余个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252个居民小区和吕城镇、后白镇、世业镇等3个全镇域垃圾分类试点乡镇的创建工作。

  二是建立健全与再生资源利用相协调的回收体系。通过优化城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整合规范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规范城市收旧行为等措施,构建从垃圾分类到回收利用的完整产业链,鼓励实施企业化运作,促进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两网融合”。

  三是建立健全与垃圾分类相衔接的处置体系。通过建设与垃圾分类相配套的生活垃圾焚烧、餐厨废弃物处理、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场)和大件垃圾拆解中心、可回收物分拣中心,以及园林绿化、农贸市场有机易腐垃圾处理设施等垃圾分类终端处置设施,不断完善我市的垃圾分类处置体系。特别是要加快推进丹阳市1000吨/日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力争2019年10月建成并运行。(局公环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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