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市政府专门印发了《镇江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的通知,要求各地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共镇江市委常委会2018年工作要点》《江苏省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落实绿色发展理念,以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作为我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的基本类别,到2020年底,生活垃圾分类配套体系基本建立,居民基本养成垃圾分类习惯,镇江市区城市建成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覆盖率达到70%,各辖市城市建成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覆盖率达到60%,农村试点区域的有害垃圾基本实现分类收集处理,有机易腐垃圾基本实现就地生态处理。
一是建立健全与垃圾分类相配套的收运体系。通过推动党政机关垃圾分类全覆盖、推进以街道为单元的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创建、开展全镇域垃圾分类试点乡镇创建等方式,2018年全市计划完成600余个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252个居民小区和吕城镇、后白镇、世业镇等3个全镇域垃圾分类试点乡镇的创建工作。
二是建立健全与再生资源利用相协调的回收体系。通过优化城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整合规范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规范城市收旧行为等措施,构建从垃圾分类到回收利用的完整产业链,鼓励实施企业化运作,促进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两网融合”。
三是建立健全与垃圾分类相衔接的处置体系。通过建设与垃圾分类相配套的生活垃圾焚烧、餐厨废弃物处理、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场)和大件垃圾拆解中心、可回收物分拣中心,以及园林绿化、农贸市场有机易腐垃圾处理设施等垃圾分类终端处置设施,不断完善我市的垃圾分类处置体系。特别是要加快推进丹阳市1000吨/日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力争2019年10月建成并运行。(局公环处)